由什么指导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者的来源有三类)

  • 时间:2024-07-27
  • 浏览:20

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有哪些

1、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和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是国内相对认可的家庭教育研究机构。中华文化促进会(简称“文促会”,英文名称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创立于1992年,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2、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3、根据对我国一些家庭教育协会的了解,中国教育学会、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等都是比较权威的,比如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由有志于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社会团体。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5、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等,形成了以学校家长学校为主体,多种类型指导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机构配置格局。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由什么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1、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2、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谁负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各级政府被赋予了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就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